事 師 法 五 十 頌 

拔毗天大阿闍黎  造頌
湯薌銘居士  譯

頂禮妙音菩薩!

得具貴勝金剛薩埵上位因,
上師蓮足如實恭敬為作禮。

清淨續說依止彼,今總集說其敬聽。
已能獲得勝灌頂,如是金剛軌范師,
十方所住諸如來,三時現前為作禮。
以最勝信日三時,獻花中圍而合掌,
頭頂接足為作禮,開演上師當敬事。
師或在家新出家,為避世間譏毀故,
以持禁戒心作禮,面前所置正法等。
若獻座位若起立,作事業等諸敬事,
有禁戒者普應作,唯離拜及非妙業。
上師及與其弟子,同等失壞於誓句,
勤勇軌范及弟子,最初應互相觀察。
具慧弟子不應從,無有悲湣而忿毒,
貢高貪著不守護,自矜而伐為上師。
堅牢調伏具足慧,具忍正直無諂曲,
了知咒與續加行,具足悲湣解諸論。
畢竟曉了十真性,善巧繪造中圍業,
了知宣說咒加行,其心專一根調伏。
於彼同等怙主想,既為弟子若輕毀,
即名輕毀一切佛,是故?常當得苦。
若有輕毀軌范師,便由疫氣傷害病,
鬼魅熾燃或諸毒,增上愚癡而命終。
王法火難或毒蛇,水或空行或盜賊,
鬼魅邪引所殺害,從此墮入那落迦。
普于一切軌范師,何時不應惱觸心,
若由愚癡而現行,那落迦中受煎逼。
諸所示現極可怖,若無間等那落迦,
一切輕毀軌範者,正說應住於彼處。
是故一切勤勇者,于其金剛軌范師,
大慧自善不矜伐,何時不應起輕毀。
諸有恭敬供上師,隨順師故而奉施,
從此熾燃等侵害,當來亦令不出生。
于自誓句軌范師,以非可施妻與子,
及以自命常承事,況複變動諸財物。
是故無數俱胝劫,極難獲得大覺位,
若有具足勤精進,亦於現生能賜予。
?常守護自誓句,?常供養諸如來,
亦?奉獻其上師,此與一切佛同等。
欲得無盡真實者,以其少分堪悅意,
變成至極殊勝者,若彼若此獻上師,
若能于此?施供,即是?施一切佛,
此施名為福資糧,資糧令得勝悉地。
是故弟子應具足,悲舍戒忍諸功德,
軌范師與金剛持,不應觀為有別異。
可畏等同壞塔罪,不應踐踏上師影,
況複更所不應踏,若鞋若墊若乘等。
大覺慧者以歡心,精勤聽受上師命,
若如理事無力能,其所不能婉言謝。
依師當得諸悉地,若增上生若安樂,
是故一切精勤者,不應違越上師命。
上師諸物如自命,上師所愛亦如師,
上師眷屬如親屬,依于等住?思維。
止憩床座或前行,或作束縛其頂髻,
置足於墊手置腰,上師面前皆不應。
上師安住或起立,不應偃臥或端坐,
?常于彼諸事業,善巧興作令圓滿。
除遣口唾液沫等,伸展其足於坐墊,
往來經行或諍論,上師面前皆不應,
摩擦支體或舞躍,歌詠伎樂皆不應。
加行眾多雜言論,能聞近處不應作。
鞠躬從座而起立,當大恭敬而端坐,
黑夜渡水道可怖,得教令已能前行。
軌範所能現見前,具慧不應旋扭身,
不應以背倚柱等,不應牽曳其指節。
或濯其足或浴身,拂拭及與撫摩等,
皆應先行為作禮,禮已後當隨所喜。
若當稱說上師名,名後隨行面前文。
為令所餘起恭敬,故先稱說勝敬詞。
若于上師請教令,即應說雲如命行,
雙手合掌勿散亂,當善聽受上師教。
發笑及與唾痰等,當善以手遮其口,
作所命事究竟已,當以柔順語啟白。
師前調順面端坐,善護所著衣等相,
以膝著地而合掌,為求聞等三啟白。
於作敬事一切行,其心應離於我慢,
慚羞怖畏善防護,住于初適嫁女相,
一切輕佻等所作,開演師前應遠離,
所余類此諸所行,自內觀察應遣除。
善住中圍及護摩,攝收弟子及講說,
其處若與師同住,未得許可不應作。
若開眼等隨所得,一切皆當獻上師,
師與所獻取受已,有所餘者隨所喜。
上師弟子非弟子,弟子亦非上師前,
隨行所有諸敬事,及作禮等當摒退。
隨于軌範有所獻,或軌范師有所賜,
具慧于彼應鞠躬,以其二手而持取。
能以正念無忘失,於自遍行皆精進,
同法違越自所行,以歡喜心相勸阻。
有病恭敬師事業,亦未得師賜許可,
于諸遮制雖現行,具善心故不成罪。
此中多說何所用,令師歡悅所應作,
令師不悅皆遠離,于彼於此當精進。
悉地隨順軌范師,大金剛持所親說。
既曉了已以諸事,一切為令上師悅。
意樂清淨諸弟子,已正皈依於三寶,
隨順上師而轉者,便應施與令記誦。
此乃施與咒乘等,令得成為正法器,
一十有四根本墮,正所應誦及受持。
如是弟子隨師轉,生無餘利無過患,
集此我積無邊善,願諸有情速成佛。
 


事 師 法 五 十 頌 大 義

拔毗天大阿闍黎  造頌
索達吉堪布  講解

頂禮歷代傳承上師!
作者簡介:本頌的作者是印度人,從小便依止了很多善知識,出家後,精通顯密論典,成為一大班智達,但未被國王重用,心中不快,離開了寺廟,去東方朝拜一聞名的度母像,途中經過大海,非人大興違緣,把他劫持到了非人的居住地,他心中大苦,於是天天祈禱度母,希望早日得以離開,後夢中度母告知,若想去某個地方,晚上頭朝這個方向安寢即可辦到,照辦後果然又回到了印度。但這時已過去多年了,自己寺院?的老班智達們這時都已去世,新班智達們對他的宏法並不支援,為此轉恨海中的非人對自己所做的障礙,於是念了很多降伏咒,使害他的非人島嶼沉入了海中,後來度母告訴他因為這個重業,小乘、大乘、密乘三大戒律都已違反,須好好懺悔,否則必墮惡趣。他欲往五臺山禮朝文殊以期懺罪,度母指示此猶未能淨障,若能造一有關依止上師方法的論著,使初學密乘者知道如何行持,方可淨障,於是大阿闍黎在第二天即依續部造了此頌。
又有一說是拔毗天違反了上師教誨,在欲割自己舌頭時,度母現身告之如是難以淨除謗師之罪,須造一指導後人如理依止上師的論典方可,故造了此論。
頂禮妙音菩薩
這是由梵譯藏時譯者所加的頂禮句。妙音菩薩即文殊室利菩薩,前弘時期藏王赤熱巴巾(815—838,約當唐朝末葉)規定,凡有翻譯,若屬經藏,開篇加“敬禮一切諸佛菩薩”,若屬律藏,開篇加“敬禮一切遍知佛”,若屬論藏,開篇加“敬禮曼殊室利童子”,亦即妙音菩薩,以示區別。
本論科判分三:A1、首義;A2、中義(論體);A3、末義(回向)。
A1、首義分二:B1、歸敬;B2、立宗二部分。
得具貴勝金剛薩埵上位因,
上師蓮足如實恭敬為作禮。
此半頌為B1歸敬句,意即上師已獲得了最珍貴超勝的法報化三身的根本因,在這樣殊勝的上師蓮座下,把上師的最卑下之足,頂戴於自己最尊貴的頂上,“貴勝”是無二智,“金剛”指與實相無分別的法身智慧,薩垛指從法身智慧中產生的報、化二色身,這些均指的是佛的功德。此功德唯從上師而獲得,因此作者在此虔誠恭敬地先予以頂禮。
清淨續說依止彼,今總集說其敬聽。
此半頌是B2立宗句,也就是造此頌文的依據及其必要。此頌文的依據是諸大清淨續典,而並非個人分別心的臆造,依之而行必得解脫,故而請恭敬聽受,並隨宜為他人宣說。必要是:諸續典中雖有如是的教言,但因人生短暫,加之內容分散,次第多未有序,故把諸續的依止要義,集中成為這五十頌,俾使後學者省去費力翻檢之勞,而一覽無餘。另外,依止上師之法在《如意寶藏論》、《心性休息》、朗日塘巴的“依師法”中都有廣講。
下面正式展開論體,即A2、中義,中義的科判如下:
    B1、依止上師之法;B2、為弟子宣說依止法的適宜時機;B3、勸令如何雲何令作相應之法器。
B1又分二:C1、總示依止之法;C2、特開許處;C3、總結依止法的要義。
C1又分二:D1、正義;D2、附義。
D1又分二:E1、略示依止之法;E2、廣說依止之法。
E1又分三:F1、應恭敬上師的理論;F2、如何修恭敬;F3、觀察所恭敬境及能依之人。
F1應恭敬上師的理論:
已能獲得勝灌頂,如是金剛軌范師,
十方所住諸如來,三時現前為作禮。
對於已賜予自己清淨灌頂,現前了自然本智,能以金剛法要顯示一切行為的金剛上師,十方如來每天在早中晚三時都前來恭敬頂禮,十方如來尚且如此,更何況我們這些凡夫弟子呢!
灌頂有三種:1、在上師前所獲得的成熟弟子根性之灌頂;2、修法中觀想上師的身口意三處發光,融入自己頂、喉、心三處而得灌頂的解脫道之灌頂;3、十方佛心口發光而為十地菩薩灌頂的解脫果之灌頂。此處指第一種。
十方如來承侍禮敬金剛上師的教證,散見於各種續經及注疏中,如《密集金剛》說十方如來都于三時中前去供養軌范師,回歸各自佛土後又以金剛語讚歎“此師為我等一切如來之父、母、導師”等。月稱菩薩在《密集金剛疏》、哲魯巴、賢帝巴、無垢密等眾多智者在各自的《大幻化網疏》中也都作了直接論述。《寶蘊經》中佛陀告訴阿難:若諸菩薩乘車,受用五妙欲供,而無人駕車時,如來也會前來駕車。以此更可知我們凡夫供養禮敬、承事上師極為必要。
F2、如何修恭敬又分二:G1、總示應恭敬承事之法;G2、特殊開許處。
G1、總示應恭敬承事之法:
以最勝信日三時,獻花中圍而合掌,
頭頂接足為作禮,開演上師當敬事。
中圍即壇城,應每日三時獻花于金剛上師前面的壇城中,然後以清淨廣大的信心合掌、頭面禮足。
G2、特開許處:
師或在家新出家,為避世間譏毀故,
以持禁戒心作禮,面前所置正法等。
如果自己已出家,而自己所依止的上師是一位在家居士,或自己已受比丘戒,而上師雖出家未受比丘戒,或戒臘比自己小,則又該如何呢?為了免去形式上與小乘戒的衝突,以及為避免他人誹謗,同時不失對上師的誠敬,應在上師面前陳設經書、佛像等等,以身禮經書、佛像等,而心禮自己的上師。若沒有上述所避之處,則仍應直接恭敬頂禮上師。但法王仁波切曾特地指出,作上師者至少必須具有居士戒,否則無有作上師的資格。
若獻座位若起立,作事業等諸敬事,
有禁戒者普應作,唯離拜及非妙業。
然除了上述禮拜以及洗足等應回避之處,其餘如獻座、起立、供養等事應依舊照常實行。對此《勝樂金剛上釋》、《時輪金剛無垢光釋》依照續典對此作了明確的論述。於是小乘弟子提出疑問,《毗奈耶經》中已說過,所頂禮之處只有佛與學年較高者,這樣密乘與小乘不是相違了嗎?這一疑問可用提婆(聖天)菩薩《思擇焰》中的依據,《思擇焰》依教證論證了出家人也可禮在家菩薩,故出家人亦可禮在家的上師,又《時輪金剛無垢光釋》從毗奈耶可令正法長久住世故應深生尊重的角度指出:若有比丘形相的金剛上師,不應再依止在家的金剛上師。
F3、觀察所恭敬境及能依者又分二:G1、應互相觀察因緣;G2、觀察後應取捨之法。
G1、上師與弟子應互相觀察因緣:
上師及與其弟子,同等失壞於誓句,
勤勇軌范及弟子,最初應互相觀察。
如果在結成密乘的師徒關係之前,不經謹慎地觀察,將來上師與弟子極有可能違反兩者之間的金剛三昧耶。觀察的方法是,上師觀察弟子是否屬與密乘相應的法器,弟子則觀察此人是否具足一個金剛上師所必須具備的法相。《金剛?續》也說明了互相觀察的必要性:獅子乳水不可盛在一般土制容器內,否則容器破裂,乳水撒地,同樣,密法也不應隨便傳付於非法器。按正式的規矩,上師應觀察弟子六年,否則,若弟子實際上不是法器,則雖受誓言也不能守,必將破戒,上師則犯了洩密的過失。
G2、既觀察後應取捨之法分二:H1、應舍之相;H2、應取之相。
H1、應舍之相:
具慧弟子不應從,無有悲湣而忿毒,
貢高貪著不守護,自矜而伐為上師。
即什麼樣的人不能依止為上師呢?重要的有這樣七個方面,隨具其一,都不堪作為上師:
?無有悲湣,即不具大慈大悲心,不願度化眾生;?忿,即有上品嗔心;?毒,即喜歡以身、語損惱他人,如慣于嘲諷、樂起綽號等,或錙銖必較,對他人的怨氣久久不能釋懷者;?貢高,即具有上品我慢;?貪著,即貪執一切財物;?不守護,即三門不注重護持戒行;?自矜而伐,即因自己稍有功德就喜歡自吹自擂。
H2上師的應取之相:
堅牢調伏具足慧,具忍正直無諂曲,
了知咒與續加行,具足悲湣解諸論。
畢竟曉了十真性,善巧繪造中圍業,
了知宣說咒加行,其心專一根調伏。
根據薩迦派的祖師根嘎釀波的《大幻化網疏》,“堅牢”指善護其身,即身穩重之義,“調伏”指善護於語,即常能觀察自己的語言之意,“具忍正直無諂曲”指善護其意,這是指身口意三業,“具足慧”是上品智慧,“忍”是對他人的侵害、常人難行處及甚深法都能安忍,“正直”指能對一切有情發起並增上清淨殊勝的菩提心,“無諂曲”指對於過失能及時警覺,而不起現行,並且不假裝為有德行之人。“了知咒與續加行”指上師必須精通以咒力與藥力成辦息、增、懷、誅等事業的能力。“具足悲湣”指于諸有情起極大悲湣,欲使離苦得樂,“解諸論”指於十明學處通達,也就是說要精通顯密教法,特別是對內明的經律論三藏,若不精通也應大概了知。
“十真性”詳見於《金剛藏莊嚴續》,有密外二種十真性,密十真性:1、修法回遮,如修忿怒十種明王遣除魔障(十大明王是:①焰摩;②無敵;③馬頭;④甘露宣;⑤大欲;⑥蘭帳;⑦大力;⑧不動;⑨頂髻轉輪;⑩地下金剛)。2、佩戴回遮,如繪忿怒本尊像或書寫咒語等,並將之佩戴身上;3、秘密灌頂;4、智慧灌頂,此二是指已真正得到了寶瓶,秘密、智慧、句義四灌頂;5、離合儀軌,指有能力使怨敵與他的護法等分離;6、供食:指精通十五種供養護法食子的做法;7、金剛誦:指上師能精通意念誦,出聲誦,以及其他念誦等法門;8、修降伏儀軌:指得了灌頂,並且戒律清淨,成就了誓言,在按儀軌所說修持了十八個月後,仍未得到成就時,具備以金剛橛來對本尊作降伏的能力;9、善住,精通開光儀軌;10、修中圍:指有先觀出壇城,作供贊後自己再契入壇城,如是後再為他人灌頂或作密宗所說的種種事業的能力。
外十真性:1、中圍:指上師能依陳設而成的眼根可見的壇城,或內心本具的本性壇城作諸佛事;2、等持:指上師應有觀修本尊的修法及應具初、中、後行的修法定力;3、契印:指上師有依自己的手印印持本尊的能力,即不離本尊手印,已得本尊印持,手印與本尊無別故;4、姿勢:指上師要精通諸本尊的伸足、手印等種種身形姿勢;5、坐式,指金剛跏趺;6、念誦;7、護摩(火供);8、供養;9、修事業,指上師必須精通灌頂、傳法等時的修護輪,召請本尊從自性?土中來融入自心,並作誦咒、觀想等事業;10、收攝,修法完畢要回向時,念贊詞與供養咒後,則送本尊回歸淨?(有些送有些不送,根據個人在後得時有無執著而定)。這二十真性,對於外三部(事部、行部、瑜伽部)與無上續部的上師要求各不同,外三續側重於十外真性的條件,無上續部上師側重於十內真性。“善巧繪造中圍業”指精通於用線、顏色等等繪造種種影像壇城,“其心專一”指上師對大小乘以及對密法有堅定的信解,專一堅固,“根調伏”指依正知正念善護根門,善於對治諸散亂境。
宗喀巴大師又在他的《事師法五十頌釋——圓滿弟子欲求論》中把上說的種種作上師的條件總結為五項:1、對一切眾生具有大悲心;2、對大乘正道有堅定的正見;3、精通顯密教法;4、有攝受弟子的大善巧方便;5、善護三門惡作,諸根調伏。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五條,尤其對於已犯根本戒的,更不可前去依止。
從古至今,印度與藏地的大成就者多外現小乘聲聞形相,內修秘密金剛乘。《時輪金剛灌頂品疏》等續、論中講了在不同的金剛上師中,又以比丘上師為上,沙彌上師為中,在家上師為下,但在家上師若已獲大成就則又另當別論。
若未有圓滿具相的上師又該如何?《勝義近事續》指出:在末法時代,眾生之心剛強難調,上師示現之相功過相雜,很難找到一位功德圓滿者,如是則應找功多過少的上師依止。
關於密乘弟子所應具備的條件,在《大幻化網》第一品中舉出了四條:1、喜歡善法;2、喜歡修行;3、?常恭敬上師;4、相續中喜歡供贊本尊。至於無悲湣心,又忿恨惡毒以及與上述四條相反的人,不能攝收為弟子。
以上論述了D1正義中的E1略示依止法,下面開始論述E2、廣說依止法。此又分二: F1、遠離不敬;F2、修恭敬之法。
F1、遠離不敬分四:G1、遠離輕毀;G2、遠離惱觸師心;G3、宣說不現見的謗師過患;G4、小結。
G1、遠離輕毀又分二:H1、總說過患;H2、分說過患。
H1、總說過患:
於彼同等怙主想,既為弟子若輕毀,
即名輕毀一切佛,是故?常當得苦。
如果已確立了上師弟子的關係,這時弟子若輕毀等同於怙主的上師,即有等同輕毀患十方三世諸佛的過失,故必當感受大苦。所謂輕毀,即誹謗上師犯戒、懈怠、愚癡等等,即使見到上師有不如法事,也應看作這是上師的示現,如此方對修法有所助益。這?的上師,非僅指灌頂上師,還包括傳授密續、竅訣等的一切金剛上師。至於輕毀金剛上師即是“輕毀一切佛”,是因為上師代表諸佛的總相,是諸佛的化身,且諸佛也悉皆恭敬供養上師之故。又因供養上師即如同供養十方佛,故反推時輕毀上師也同輕毀十方佛。
H2、分說過患:
若有輕毀軌范師,便由疫氣傷害病,
鬼魅熾燃或諸毒,增上愚癡而命終。
王法火難或毒蛇,水或空行或盜賊,
鬼魅邪引所殺害,從此墮入那落迦。
前七句說明現世果報,後一句指出來世果報。“疫氣”是指大熱病以外的種種傳染病,“傷害”指遭受猛獸的傷害,“病”指除疫氣與熾然以外的病,“鬼魅”指天龍鬼魅等,“熾然”指過了一天一夜即無法治癒之症,“毒”指用多種毒物和合而成之毒物。輕毀上師的人,因其強大的惡業,經常不由自主地遭遇上述苦緣,並且日漸愚癡,鬱鬱而死。又常常不由自主地遭受王法刑罰、毒蛇噬咬、餓鬼吞啖、盜賊搶掠等種種橫死因緣,或喪命水火,現世中感受了種種痛苦報應後,死後又墮入大地獄受苦,這在《金剛?續》及《勝德續》中有明說。
G2、遠離惱觸師心:
普于一切軌范師,何時不應惱觸心,
若由愚癡而現行,那落迦中受煎逼。
身為弟子,不論在何時何地都不應擾亂上師之心,否則因此業具足極大力量之故,後必受極重之那落迦(地獄)苦報,雖依顯宗《般若八千頌大疏》等經論中說,一切惡業可依四力懺除清淨,但此亦僅局限於顯教所說的重罪,密宗中的謗師之罪,悔悟後通過精進懺悔,可以減輕,但很難清淨,必親自感受惡果之後才會得以消除。故密乘弟子對於這一點應銘記於心,時時反觀自己的身口意三門,不使惡業生起現行。
G3、宣說不現見的謗師過患:
諸所示現極可怖,若無間等那落迦,
一切輕毀軌範者,正說應住於彼處。
上頌所說之那落迦,即顯密的各類地獄,如無間、八熱、孤獨地獄及金剛地獄等。根據謗師程度的輕重而入獄受報程度亦有別,誹謗上師的人,不但不會再受到護法神的保護,而且還將受其懲罰。又《密集金剛》指出:造了顯宗中的五無間等罪,入密乘後依密法的殊勝加持仍可獲得成就,但在密乘中僅在心?輕毀金剛上師所獲之罪也較此更重,無法懺盡。月稱菩薩在《密集金剛明炬疏》中解釋,造了殺父、殺母、殺阿羅漢、出佛身血,謗正法的五無間罪,以及造了殺比丘、沙彌、壞尼梵淨行、毀經、壞塔等近五無間罪的顯宗重罪後,尚能在密宗中因上師的慈悲攝受而即身成佛,但若在密乘中依止了金剛上師,並聽聞密續,基本上已通達了密法後,開始在心?生起傲慢,認為上師已於己無益,這種即叫做心毀上師,這樣他自己不可能在今世修行成就,而且他人若與其交往、共同使用財物等也會受到牽累而不能成就。謗師之業可劫奪一切悉地,招致最重的地獄果報,故應引起高度重視,嚴加防範。
總之,一個學佛人,尤其學密宗的人對這兩條應堅信不移:?堅信因果;?堅信謗師的過患。反復思維、時常憶持,若輕毀上師,不持戒律,則即使精勤修持也仍將墮入惡趣。如《金剛藏莊嚴續》第14品雲,謗師後即使遠離鬧市,日夜不眠而精進修持十百劫,亦僅成就地獄之果而已。《上樂根本續》雲:真正的修行者,應好好守護誓言,若毀壞了誓言,即使再得到灌頂,也不會獲得悉地。
G4、小結:
是故一切勤勇者,于其金剛軌范師,
大慧自善不矜伐,何時不應起輕毀。
如上已知謗師的過失,故勤修密法的弟子,應盡一切力量,對自己具有大智慧、大善根、大功德的上師,不論何時何地都應恭敬,不起輕毀。而且,僅僅助成他人輕毀上師也會對自己的悉地產生極大的障礙,故《大幻化網》第一品雲:對於輕毀上師的人應發願連夢中也不要見到,因為他已被邪魔外道牽引,故有智慧的人應當遠離。
F2、修恭敬的方法分八種:G1、獻供;G2、觀師為佛;G3、依教奉行;G4、對待上師的財物、眷屬的方法;、G5、一切侍奉皆應清淨;G6、身語恭敬上師;G7、遠離我慢;G8、不超越上師。
G1、獻供分四:H1、清淨自己的一切不淨法;H2、供養自己之一切所有;H3、供養之理證;H4、守護三種誓言。
H1、清淨自己的一切不淨法:
諸有恭敬供上師,隨順師故而奉施,
從此熾燃等侵害,當來亦令不出生。
此頌說明供養上師能清淨自己的一切不恭敬過失。已造下謗師重業的人,應心懷極大恭敬,時常供養上師喜歡的食物等等,這樣能消除前面所列舉的熾燃等病和魔怨的惱害,縱使偶有發生,也能馬上治伏。
H2、供養一切所有:
于自誓句軌范師,以非可施妻與子,
及以自命常承事,況複變動諸財物。
密宗的所有上師與本尊無別,應供養一般人難以捨棄的妻子兒女甚至自己的生命,而更何況那些無常變動的財物呢?《桑布紮續》雲:對自己的上師應頂禮後供養妻兒、姊妹、奴僕乃至自己的一切財物,自己也應願為奴僕。
H3、供養之理證:
是故無數俱胝劫,極難獲得大覺位,
若有具足勤精進,亦於現生能賜予。
對上師如此供養的理由,即是因為上師與諸佛無別,不僅可以在即身中賜予有緣眾生共同悉地,也可賜予出世的佛陀果位,這些出世的果位若用其他方便修上無數劫也難以證得,故必須敬供上師。又恭敬供養、依止上師後,另一個不可缺少的條件便是勇猛精進,恭敬依止與勇猛精進這兩者任缺其一,便不能成就。
H4、守護三種誓言:
?常守護自誓句,?常供養諸如來,
亦?奉獻其上師,此與一切佛同等。
欲得無盡真實者,以其少分堪悅意,
變成至極殊勝者,若彼若此獻上師,
若能于此?施供,即是?施一切佛,
此施名為福資糧,資糧令得勝悉地。
    “守護自誓句”即指守護三種誓言,即:自己的身、語、意三門不間斷修本尊瑜伽的誓言,且為圓滿自己的資糧故,常以外、內、密遍供諸佛如來,又祈禱供養上師與祈禱供養諸佛同,故也應對上師?時而作種種供養。《金剛藏莊嚴續》雲:具有智慧,並欲求成就安樂的金剛弟子,應了知上師的功德,以大信解心對上師恭敬供養,若心已想供養或口已許諾而實際未供養者,則為欺騙上師,隨後將墮餓鬼與地獄之中。“欲得無盡真實者”,即指若欲得具無盡功德之法身位者,則必須把凡是自己喜愛的東西,從小到大,盡皆供養上師,而上師為斷除弟子的貪心之故,也應全部接受。上師是積累資糧最殊勝的福田,龍樹菩薩的密宗《五次第》論中雲:即使遠離其餘的一切供養,僅以供養上師,使上師歡喜所賜予的加持力,即可獲證一切智智,所有福德資糧與苦行都已在供養上師中圓滿。
G2、觀師為佛分二:H1、正義;H2、于師影等也應恭敬。
H1、正義:上師是積累資糧的殊勝福田:
是故弟子應具足,悲舍戒忍諸功德,
軌范師與金剛持,不應觀為有別異。
與諸佛無二,因此真正的金剛弟子,不應對上師與諸佛的報身金剛持有並非同一體性的分別執著,應有上師即是真正佛的信解,同時,真正的金剛弟子,必須具備下列四種大乘根本:?大悲心;?舍心,能把自己的一切身體、財物與善根,普皆回向施與一切眾生;?持戒清淨;?安忍,安忍其他有情的損惱與欺淩,難行能行,無有厭患。關於應觀想上師為佛,有多種續部為依據,在《密集金剛》中佛說惠賜“密集金剛”頂的上師,是諸佛身、語、意金剛的總體,故弟子應觀此上師為與十方佛無異的金剛持如來,宗喀巴大師在《事師五十頌釋——圓滿弟子欲求論》中進而說明其餘一切密宗的灌頂上師也都應觀為佛陀。因為眾生以深重的業障,對於佛的不動法身、圓滿報身、千百億化身無緣得見,故諸佛安住于上師之身來調化眾生,使眾生得以淨除業障。至於觀上師為如來的必要,是為了增上自己的佛慢,依上師即佛之方便,無勤而可積資除障,速成佛故。《金剛?續》中雲:金剛薩埵化現為普通形相的上師來利益眾生。故應觀上師為五部佛,應常常思維上師的功德,這是增長自己悉地之因,防止尋找過失,即使稍觀過失也會成得悉地之障礙,如《金剛藏莊嚴續》雲:?常恭敬上師的弟子,應把上師觀為佛,觀為具大智慧者,是賜自己佛果的如意寶,故應觀上師的功德,而不可觀察過失,觀察功德能得成就,尋找過失不能成就。若生起尋師過之心,應該即時發覺,並防護當將來再生過患之心,常常見上師之功德,這是修上師瑜伽的最大方便,《金剛空行續》雲:把上師的身體觀為佛身,把上師身體的部分如眼睛等觀為諸菩薩,諸毛孔是諸羅漢,頂髻上住有五部佛,足下有帝釋、梵天等,藥叉、乾達婆是上師自性功德所發之光,作為護法,修行者應當如是?時觀察。
H2、于師影也應恭敬:
可畏等同壞塔罪,不應踐踏上師影,
況複更所不應踏,若鞋若墊若乘等。
《大幻化網續》等經續中說,踐踏上師影子的過失,與近無五間罪中的毀塔罪相同,影子尚不能踏,則更何況上師的鞋子、坐墊、車乘呢?《如意寶藏論》中無垢光尊者指出,若上師已開許則無妨。《金剛?續》第八品雲:“上師所愛與其影,鞋履座具及枕褥,諸大愚癡若踐踏,是人從此墮刀山。”《金剛空行續》雲:對上師的身影與用具皆不可踐踏,更不能嘲弄上師的一切動作、言笑等等,否則將?常遭受諸苦,常遇不吉祥事,也很難成就。但若在為做打掃等等三寶之事而迫不得以的情況下,可以先念誦任何一首佛親口宣說的四句偈,或者念誦金剛薩埵心咒,可免罪過。
G3、依教奉行:
大覺慧者以歡心,精勤聽受上師命,
若如理事無力能,其所不能婉言謝。
依師當得諸悉地,若增上生若安樂,
是故一切精勤者,不應違越上師命。
具有大智慧的弟子,應以極大的歡喜心而奉命行事。但自己遇到無力承辦,或考慮到上師的要求不如法時,則可婉言辭謝,並說明理由,但不可以因此而對上師退失信心,產生邪見,甚至誹謗。但對上師如法的教言,則應以大精進而努力承辦,因共同與不共同的悉地都必需通過上師的加持才能得到。八種共同悉地是:?眼藥:塗上後可見地下寶藏等;?健行:一種神足通;?寶劍:一種修屍法,修成後屍體變成金子,屍體舌頭成寶劍;?土遁:地下無礙行走法;?哩嚕:依鳥卵成就之法;?空行:空中無礙飛行法;7.隱行:一種隱身術;8.仙丹:一種辟穀法。
G4、對待上師財物與眷屬的方法:
上師諸物如自命,上師所愛亦如師,
上師眷屬如親屬,依于等住?思維。
對於上師之物如生命般愛惜,對上師的空行母,子女們也等同上師般恭敬,而上師的所有眷屬則當視如親友般愛護。強麥仁波切也曾說:如果不如理如法謹慎地對待處理,上師的東西便會如同毒藥,一不小心就造下了墮惡趣之因。
G5、一切侍奉皆應清淨分三:H1、遮止一切不如理行為;H2、依止一切如理行為;H3、遮止一切其他不如理行為。
H1、遮止一切不如理行為又分二:I1、在上師視力所及之處所應遮止的行為;I2、在上師聽力所及之處應遮止的行為。
I1、在上師視力所及之處所應遮止的行為:
止憩床座或前行,或作束縛其頂髻,
置足於墊手置腰,上師面前皆不應。
上師安住或起立,不應偃臥或端坐,
?常于彼諸事業,善巧興作令圓滿。
除遣口唾液沫等,伸展其足於坐墊,
往來經行或諍論,上師面前皆不應,
摩擦支體或舞躍,歌詠伎樂皆不應。
上師前通常不應坐(上師開許或有特殊緣故則不在此例),也不能戴帽、纏頭、帶兵器,上師未上座前不應先坐,上師席地而坐時自己不應坐於墊子上,不叉腰,師坐己不可臥,師起座時自己也不可坐臥,通常應走在上師的左後方,但注意不可踏上師的影子,對上師吩咐的一切事,應善巧承辦,盡力使其圓滿。也不能在師前涕唾、指手劃腳、伸腿展足,往來經行等,除大會供等有必要之時外,上師未開許處不得隨便歌舞伎樂。
I2、在上師聽力所及之處應遮止的行為:
加行眾多雜言論,能聞近處不應作。
在上師能聽聞處不高談闊論、相互戲笑,不說無意義之綺語。
H2、依止一切如理行為:
鞠躬從座而起立,當大恭敬而端坐,
黑夜渡水道可怖,得教令已能前行。
在師前或端坐或起座,都應心存恭敬,動作如儀。在夜行、渡水、或行險道時,為防有意外,應請求走在師前,待開許後,再在上師前面引路。
H3、遮止一切其他不如理行為:
軌範所能現見前,具慧不應旋扭身,
不應以背倚柱等,不應牽曳其指節。
上師面前不作上師不喜歡的種種動作及行為,如扭身、背倚牆柱等,也不作拉曳手指關節,使出聲響等有失威儀之事。
G6、身語恭敬上師分二:H1、身恭敬;H2、語恭敬。
H1、身恭敬:
或濯其足或浴身,拂拭及與撫摩等,
皆應先行為作禮,禮已後當隨所喜。
為上師洗足、浴身,或拂拭灰塵、按摩等,應先作禮,再以至誠之心作之,作畢再次頂禮上師。
H2、語恭敬:
若當稱說上師名,名後隨行面前文。
為令所餘起恭敬,故先稱說勝敬詞。
若須稱上師之名時,應在名後加“座前”、“吉祥賢足前”等敬詞,又為了讓其他人也生起恭敬心,故也應在師名前加殊勝贊詞,如大恩、金剛、至尊等,如上師名“寶金剛”,則應稱“至尊正士寶金剛座前”等等。
G7、離我慢分三:H1、聽受吩咐時離我慢;H2、聽法時離我慢;H3、一切時處離我慢。
H1、聽受吩咐時遠離我慢:
若于上師請教令,即應說雲如命行,
雙手合掌勿散亂,當善聽受上師教。
發笑及與唾痰等,當善以手遮其口,
作所命事究竟已,當以柔順語啟白。
向師請示時,應雙手合掌,心神專注,師不論有什麼吩咐,都應依教奉行。辦理完畢後,也應以柔順語稟白。退出時,應面向上師徐徐退出。自己在吐痰、咳嗽、發笑、呵欠等時,應當掩口。
H2、聽法時離我慢:
師前調順面端坐,善護所著衣等相,
以膝著地而合掌,為求聞等三啟白。
弟子不論向上師求法,求灌頂,還是求抉擇中觀等顯宗法要,都應合掌,于師前三次請求,並且語言調順、溫和,衣著端正,遠離傲慢,一切行為如法如儀。
H3、一切時處離我慢:
於作敬事一切行,其心應離於我慢,
慚羞怖畏善防護,住于初適嫁女相,
一切輕佻等所作,開演師前應遠離,
所余類此諸所行,自內觀察應遣除。
上師前不論作何事皆應離慢,否則不會得加持與成就。《大般若經》中雲:對上師等殊勝對境生起我慢則有重罪。《大毗婆沙論》中雲:恭敬是以慚為本性。總之依止上師的過程中,三業不可雜有慢心,一切輕佻等不如法行為應予遠離,依止上師之法在《如意寶藏論》、《心性休息》、朗日塘巴的“依師法”中都有廣講。
G8、不超越上師分四:H1、欲行利他時應求開許;H2、所獲利養皆應供養上師;H3、上師前不應接受他人的恭敬;H4、身威儀之恭敬。
H1、欲行利他時應求開許: 
善住中圍及護摩,攝收弟子及講說,
其處若與師同住,未得許可不應作。
準備為人灌頂,或收弟子或傳法,或燒火供等時,若與師共住一處,則應先請求上師,上師開許則可,不開許則不可,在當時未與師同住則不必請求。
H2、所獲利養皆應供養上師:
若開眼等隨所得,一切皆當獻上師,
師與所獻取受已,有所餘者隨所喜。
開光(藏文意為開眼、善住)、灌頂、傳法等所得的供養,都應供養上師,待上師納受所需後,剩餘的方可隨意使用。
H3、上師前不應接受他人恭敬:
上師弟子非弟子,弟子亦非上師前,
隨行所有諸敬事,及作禮等當摒退。
上師的弟子,不可收作為自己的弟子,即使是自己的弟子,也不可在師前為其說法等。在上師前不可接受弟子給自己披衣、禮拜、供養等等。
H4、身威儀之恭敬:
隨于軌範有所獻,或軌范師有所賜,
具慧于彼應鞠躬,以其二手而持取。
在供養上師,以及上師有所賜予時,自己都應鞠躬,並且雙手承接。
以上為C1總示依止法中的D1正義,下面講D2、附義:
能以正念無忘失,於自遍行皆精進,
同法違越自所行,以歡喜心相勸阻。
這是附義:此處從前半頌總結承侍上師的方法,在後半頌中附帶地說明了對待道友的方法。不僅對自己在上師面前所得之誓言,時刻以正知、正念、大信心等攝持而護持不忘,而且自己的一切行為,皆以大精進盡力遵照金剛持所制的規範而行。假若金剛道友的行為有所違越時,也應該和言悅色以歡喜而不是煩惱之心加以勸阻,若對方不接受,則不應強勸,而應平靜地離開。
以上講完了B1依止上師之法中的C1總示依止法,接下來是C2、特開許處:
有病恭敬師事業,亦未得師賜許可,
于諸遮制雖現行,具善心故不成罪。
如果是病人,對於一些非性罪的輕罪,如上師面前坐臥等,如果心存恭敬,則不會構成墮罪,並且無須事先請求上師的開許,如翁珠仁波切在1997年在學院圓寂的前一天,上師法王仁波切前去探病,因病重體虛,翁珠仁波切便只是雙手合掌,而未起身。但是若想借助疾病而輕毀上師,則仍有罪。《金剛莊嚴續》中廣說了不構成違犯的條件,其中包括病人、殘疾,或是證了無生法忍的弟子,或有相應的證悟,或有上師的開許等。
C3、依止法之要義:
此中多說何所用,令師歡悅所應作,
令師不悅皆遠離,于彼於此當精進。
悉地隨順軌范師,大金剛持所親說。
既曉了已以諸事,一切為令上師悅。
總之在依止上師時,凡令上師歡喜之事則盡力去承辦,而凡為上師不喜之事都應遠離,因金剛持如來親口教示:一切悉地,都是從隨順上師,令上師歡悅後才得到。明白了此因果關係之後,則應以三門盡一切努力令上師歡喜。
以上講完了B1依止上師之法,這一頌接著闡明B2、為弟子宣說依止法的適宜時機:
意樂清淨諸弟子,已正皈依於三寶,
隨順上師而轉者,便應施與令記誦。
著寫、講解上述頌詞的目的是為讓學法弟子背誦熟記,了知其中含義,然後以此為標準,來指導自己依止上師時的身口意三門。那麼上述依止方法應在什麼時候給弟子講解呢?條件有二:?弟子已皈依三寶,具有皈依戒;?弟子意樂清淨,已發了願菩提心與行菩提心(此二條件中,並且已包括了對顯、密二種大乘有一定的基礎)。對此種弟子可授與《上師五十頌》法,使弟子先修依止上師法,成為修學密乘的法器,再使其對密乘產生殊勝的信心後,傳與密法法要。這就是《上師五十頌》的密意所在。在歷史上,釋迦童子卓彌大師(約于朗達瑪遇刺百年後出生,入印度、尼泊爾修學了13年,為新密有名的大譯師,特別是在翻譯父、母續方面較有貢獻)在傳加行前必先傳皈依、發心,在傳正行前先講此《上師五十頌》,馬爾巴大譯師在傳密宗之前,也先講說此《上師五十頌》,這是那洛巴所立的規矩。
若有人問:對未受灌頂的人講說此《上師五十頌》是否有洩密過失?答:無,因為頌詞的內容中涉及密法的地方很少,即使略有涉及也不明顯,又聽此法的弟子已有顯宗基礎,對密宗也已有一定的信心,因此不可能導致洩密的過失。類似的教證,見於《金剛空行次第》、《壇城儀軌金剛幔續》以及《十真如續》等等。
總之,修學哪一乘的佛法,在開始時學習依止上師的方法,最為重要。特別是金剛乘,眾多續部中已再三強調過,一切悉地皆由依止隨順上師而得,故依止上師之法更是修道的根本,了知了《上師五十頌》的內容後,當以正知、正念及大精進力而守護此金剛持所制的學處,這樣,對已犯過失可使漸趨微弱,即便再犯也能生起悔愧,馬上懺悔令其清淨。這樣在此生、後世,便能漸漸善巧地依止善知識。但如果不了知上述學處,或雖有了知而不加守護,則必多有違越,以此習氣,在以後多世累劫中,也無法修學這些學處。真有智慧的弟子,應知這一頌詞是最殊勝的上師瑜珈教言。
B3、雲何令作相應之法器。
此乃施與咒乘等,令得成為正法器,
一十有四根本墮,正所應誦及受持。
若弟子已修學了共同乘的皈依,發心等,又學了依止上師的學處,故為了使其相續成為相應之法器,上師已可賜于弟子灌頂(此處咒乘即灌頂)。而弟子既已成了相應的密法之器後,最重要的是守護所得的誓言,因為若失壞密法誓言,雖再聽聞,修習也不會得證悟,已失得悉地之根本故,因此在得到灌頂之後應馬上學習密乘戒,知道什麼是要避免處,以及什麼是應依止處。密乘學處雖多,但主要有十四條根本戒,若犯此根本戒,其罪難以懺除,而其他支分戒在違犯後仍可還淨,故對此應能背誦,並通曉其內容,平時盡力而作防護。欲修學無上密宗的人,在學法次序上應先學《上師五十頌》,再求灌頂,次學十四條根本戒之後才可聞思修續部諸教義。
A3、末義(回向)
如是弟子隨師轉,生無餘利無過患,
集此我積無邊善,願諸有情速成佛。
    總之,弟子依止上師的方法歸結為捨棄自在,遵照上師的意志行事,這樣弟子可生起無邊無際的利益,同時斷除多說、顛倒說等的過患。作者拔毗天願以編撰此《上師五十頌》所得到的無邊善根,能令一切有情速得佛果。
 

後  記

《事師法五十頌》詳細講述了密乘弟子依止金剛上師的規範。藏譯本題為印度論師拔毗天所作(宋朝時有日稱法師譯成漢文,題為“馬鳴菩薩集”,收入《大正藏》第32冊)。宗喀巴大師著有《事師五十頌釋——圓滿弟子欲求論》,宗大師在論中條分縷析,廣征博引,且文字淺顯,使文義昭然若揭,在西藏倍受推崇。1998年春,索達吉堪布在五明佛學院漢經堂詳細講解了《事師五十頌釋——圓滿弟子欲求論》,選用了現存較好的民國湯薌銘居士的譯本,然仍嫌晦澀,且間有誤譯。為使大家瞭解事師法的內容,如理依止上師,特將堪布詳細的講解用簡潔、通俗的方式編成此小冊子,以利大眾。

        一九九九年四月